国 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第 一批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的通知
国知办发运字〔202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
自《国 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1〕20号,以下简称《通知》)印发以来,各地结合实际,围绕用好地理标志、提升品牌价值、发展特色产业、造福地方百姓,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为抓手,积极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取得积极成效。根据《通知》要求,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我局综合评定、社会公示,并结合各地实施国 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以及筹建国 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情况,现将“房山磨盘柿”等160件地理标志列入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我局将在后续工作中对列入名录的地理标志(名单附后)进一步加强运用促进工作联系、业务指导和政策扶持。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要针对列入名录的地理标志同步建立完善联系指导机制,加大支持投入力度,指导各有关单位切实抓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作,着力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发展壮大地理标志特色产业。要进一步深化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有力推进提质强基、品牌建设、产业强链、能力提升等四大行动,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挥好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实施的其他项目,也要继续做好联系指导和支持保障,鼓励各市县积极行动、争创标杆,努力打造地方优势项目,率先形成地理标志引领特色产业发展的工作样板。
特此通知。
国 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
(来源:国 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