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工作部署,近年来,我国商标、专利收费标准大幅下降,均处于国际较低水平,有效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经过大量调研,全国政协委员、市政协副主席齐成喜发现,在我国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的新形势下,商标、专利收费结构性问题也逐步凸显,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
“当前商标、专利收费存在申请阶段费用偏低,专利非正常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者从中受益的问题,相较于申请阶段较低的费用,专利维持费、商标后续业务收费较高,市场主体维持权利成本相对较高。”齐成喜说,过高的专利维持费给持有大量发明专利的创新主体带来了一定的负担。商标注册费与续展费收费标准“倒挂”,引发一些企业为节约成本,在商标有效期满后,宁愿选择将原有商标重新申请注册,而不办理续展的怪现象,不利于商标品牌的持续发展和百年品牌的打造。
齐成喜建议,要坚持“总体下降、结构调整”的原则,推动商标、专利收费结构更均衡、导向更明确、标准更合理,实现“整体减负担、局部提杠杆”的效果,更大范围降低社会整体成本。
“可以在商标收费方面,适当提高商标注册申请费,增加商标恶意抢注和囤积注册成本,引导申请人以使用为目的申请注册商标;适当降低商标后续业务费用,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增加‘商标分割费’收费项目,完善‘一标多类’商标分割制度。”齐成喜建议,在专利收费方面,适当提高专利申请费,打击非正常申请;适当降低专利维持费标准,且延长维持费缴费周期至2到3年,减轻企业维持高价值专利的负担;合并精简部分专利收费项目,进一步便利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