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充分发挥农业专家及科技特派员对我市农业科技的支撑和带动作用,搭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形成协同创新机制,根据《呼和浩特市科技特派员专家工作站工作指引》,市科技局决定启动2022年市级科技特派员专家工作站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科技特派员专家工作站,主要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园区、农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社会组织组建。申请建立科技特派员专家工作站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我市农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所确定的重点领域和产业发展方向。
2.在我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2年以上,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依托单位为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其注册资金分别不低于500万元和100万元,大专以上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少于10%。
3.有较强的试验示范、成果转化、技术支撑能力,有一定的产业化经营基础,在产学研、加工销售等环节有一定的带动力,对区域农业及农村经济的发展有较强的引导与示范作用。
4.与高校、科研院所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工作基础,至少有2名以上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的科研人员进站工作并签订合作协议。能为科技特派员专家工作站的组建提供30平米以上的办公和试验工作场地,并能配备必要的科研条件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建立了高校科研或实践教学基地的优先给予认定。
5.依托单位至少有2名科技特派员进站工作,并有不少于3名的技术辅助人员。能为周边农业类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提供农业技术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
6.科技特派员专家工作站与依托单位责任明晰,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目标明确,服务流程规范。
二、申报备案程序
1.申报和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填写《呼和浩特市科技特派员专家工作站申报书》(见附件),并将申报书报送所在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经所在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查后推荐上报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对各旗县区推荐的科技特派员专家工作站进行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最终确定拟备案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相关要求
1.申报材料用A4纸,字体为仿宋四号,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5份)。
2.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2年8月5日17:00。
3.申报材料报送地点:呼和浩特市科技馆212房间(呼伦南路158号)。
4.本次申报工作为新征集科技特派员专家工作站,以已备案的自治区级、市级科技特派员专家工作站不可再行申报。
四、联系人及电话
潘永圣 18547139800
云利俊 15754815131
附件:《呼和浩特市科技特派员专家工作站申报书》.doc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12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