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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内蒙古)基地第三期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班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7-20  浏览次数: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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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的通知》课程体系设置,在前两期培训取得阶段性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培养专业化、市场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力度,完善自治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提升全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数量质量,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内蒙古)拟举办第三期全区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二)承办单位

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内蒙古)基地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心

二、培训方式及考试

鉴于疫情防控的不确定因素,本次培训班继续采取线上培训,包括注册、学习、练习、考试、补考等环节。

在指定时间段修够学时后方可参加考试,首次考试未通过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考试试题将从练习题库中随机抽取。

三、授课平台

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内蒙古)基地网站,网址:https://imutttc.yuketang.cn/,具体登录方式另行通知。

四、培训及考试时间

2022年8月2日-8月16日。

线上修满学时即可参加考试,考试不及格者有一次补考机会。

五、培训对象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从业人员;

(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发人员与成果转化人员;

(三)科技型企业负责人、市场经理、产品经理、技术转移部门负责人;

(四)科技园区管理、技术和财务人员;

(五)政府科技管理和技术转移职能部门负责人;

(六)为技术转移提供法律、商务、知识产权服务人员;

(七)提供技术转移相关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人员;

(八)技术研发、技术交易、技术转移等各类培训机构的师资与服务人员;

(九)投资机构的投资经理等。

六、疫情防控

所有学员须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区)等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自我防护。

七、培训证书

修满全部24学时并通过考试的学员,可获得“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初级技术经纪人结业证书”。并在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内蒙古)基地和自治区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备案。

八、课程明细

根据《大纲》要求,课程详情如下:

九、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28日前。

(二)报名方式:由盟市科技局统一组织报名,培训不限定名额,区直单位直接报送。

(三)报名资料:

1.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以“**(盟市)+姓名+照片”命名,格式为“jpg”格式。

2.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以“**(盟市)+姓名+身份证”命名,格式为“docx”格式。

3.最高学历证书电子版,以“**(盟市)+姓名+学历证书”命名,格式为“jpg”格式。

4.《报名回执表》(可编辑,模板见“附件”)电子版,以“**(盟市)+报名回执表”命名,格式为“xlsx”格式。

以上资料压缩后以“**(盟市)+报名汇总”命名,由各盟市科技局、各区直单位汇总后发送至ttc@imut.edu.cn。

(四)请参训学员扫描下列二维码进微信交流群。


联系人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心:田 仓 15548350666

内蒙古工业大学产业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中心:刘卫辉13754119882

附件:报名回执表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心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