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区、和林格尔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启动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备工作
请有意向被提名2022年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和个人自行下载《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见附件),于8月31日前完成申报书填写和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须于2022年9月1日前完成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
二、在线填写申报书
请有意向被提名的项目和个人于9月1日向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索要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系统(https://f.nmkjt.org.cn/kjjl)账号,并于9月5日前在系统中完成申报书填写。
申报书填写具体要求详见《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启动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等文件。
三、形式审查
9月6日-9月8日,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将进行形式审查,期间将返回修改申报书,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相关要求
1. 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区、和林格尔新区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积极组织相关项目(人选)的提名。
2.因2022年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需要征求同行专家意见、提名单位公示等环节,时间紧、任务重,请有意向被提名的项目和个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申报书,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立苗 孙奇
联系电话:0471-3598062 0471-6621281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启动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pdf
2、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docx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