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关于生态环境建设有关批示精神,服务招商引资企业创新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内科发〔2022〕4号),现将2023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拟立项项目承担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28日至10月10日。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不受理匿名材料。
我厅郑重声明:自治区科技厅工作人员从未向项目申报、承担单位布置与正常管理工作无关的任何工作,从未要求项目申报、承担单位提供与正常管理工作无关的任何服务,如推销各种产品、书籍,甚至以各种理由索要钱款等。请各地科技部门增强防范意识,严防上当受骗,并及时提醒相关工作人员和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遇到有关情况请及时与我厅联系核实,情节严重者请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予以追查。
联系电话:战略规划处 0471-6328708
政策法规与监督处 0471-6328712
机关纪委 0471-6328717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