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全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呼和浩特市企业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呼科字〔2017〕47号)文件规定要求,经过企业自主申报、旗县区(开发区)推荐、现场考察、专家评审、市科技局会议研究决定等程序,拟认定“呼和浩特蒙草草业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等30家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为2022年呼和浩特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9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实质性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报送到呼和浩特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58号呼市科技馆2楼203室),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市科技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严格保密,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
派驻纪检监察组 0471-4606215
呼和浩特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0471-6300819
附件:拟认定2022年度呼和浩特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名单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13日